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盐城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盐工发〔2020〕2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6〕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2026年10月30日上午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拟推荐孔德才等900名同学为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6年11月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机关或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方式:纪委机关 0515-88168329 ;
学生处 0515-88298052
盐城工学院学生处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盐城工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