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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公告
 
通讯员:人事处       责编:刘涛       审核:人事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6-07-31 09:31:55
 

根据《盐城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规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31名考生(名单见附件,各岗位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8月7日(周五)上午9:00-11:00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楼大厅

3.相关要求: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笔试准考证;

(2)本(专)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须为报名前近三个月内由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总支)出具);

(4)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工作职责和任职起止年月);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6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

(6)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的,提供材料同应届毕业生;如曾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注明的离职日期须在网上报名前)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二、心理测试

8月7日(周五)上午资格复审后组织心理测试。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不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8日(周六)上午,具体安排以后续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附件: 盐城工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名单.pdf


盐城工学院

2026年7月31日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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